不是吹牛,我在公安局开的

由于保持长期坐姿,每一个做号的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腰椎间盘突出问题。  据我所知,在公司化存在的短视频创业者中,至少有50%是正在或将来不排除通过制作服务来赚一点钱的。比如我想给产品拍个介绍视频放在淘宝店里啦,我想给企业家做个访谈视频放在官网上啦。  逻辑误区  广告是一个oldmoney,是个老钱,一个短视频项目要获得广告的青睐,大概只是头部10%的生意,绝大部分的短视频是没有办法获得广告的。  但这是一个成功率的问题,不是商业模式的问题。这些需求和文案不一样,大部分是非求诸专业团队不可的。  问题在于,对于传统图文类内容,这三种获利方式的判断的确是成立的。  最让我意外的是,这篇文章还是根据吴晓波在喜马拉雅上的一个付费订阅栏目上的内容整理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些观念是拿来卖钱的“付费知识&r

事实上,从2015年开始,关于HTC裁员、卖厂的传闻已是不断,只是没有想到,它会以这样的方式收场。  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怜:为了创业,我居然让自己沦落到这个地步……  如果有一天我在深圳被车撞了、昏迷了、要做手术,估计都没有人能及时赶来为我的手术签字……  也许,我死在马路上都没有人会来关心我……  我放弃了这么多来深圳创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这几天,我躲在家里偷偷地哭,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不知道自己是否该继续坚持创业。  创业,真的太难了!  我每天都感觉自己要死了。直到有一天,这家公司居然在办公室装修,吵得我们实在无法办公。  为了挽留她,我那天已经声泪俱下,就差没下跪了,结果她最终还是决

  相比之下,共享单车在美国的日子就难过了,最早进入的小蓝单车(Bluegogo)在旧金山遭到了强烈阻击。  但这并不能推论说,网游是没有商业模式的,火锅店服装店是没有商业模式的。  当然,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需求旺盛的东西,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第一种叫做广告,第二种叫做电商,第三种叫做知识付费。  辨析:最后再提一下,不算是错误,但是基本的逻辑上有一个误区。  那么短视频创